一般來說,文物鑒定引發(fā)的亂象可分兩類:一是"偽專家"滿天飛;二是真專家也做"偽鑒定"。其中,"偽專家"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是發(fā)放文物鑒定資格證書的機構多、渠道亂、門檻低;而真專家敢做"偽鑒定"的核心原因,是因為他們出具"偽鑒定"后就算東窗事發(fā),也既無法律風險,也無經(jīng)濟風險。這兩種亂象都指向市場背后的法律空白以及管理缺失。
幾天速成鑒定師 偽專家為何大行其道
目前,國內文物鑒定從業(yè)人員大致有三類:一是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如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專家,主要負責博物館文物征集鑒定工作;二是通過國家文物局鑒定資格認定考試的責任鑒定員,業(yè)務范圍僅限于文物進出境審核;三是在中國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中國收藏家協(xié)會等機構任職,或取得相關機構發(fā)放的鑒定資格證書的從業(yè)人員。
據(jù)有關專家介紹,前兩類鑒定人員因工作帶有"對公"性質,一般不參與民間藏品鑒定,眼下各類鑒寶活動邀請的嘉賓、專家,多是出自第三類鑒定人員。由于這類鑒定人員在獲取資格證書時,不少人并未經(jīng)過嚴格的分類考試、資質審核,鑒定水平良莠不齊,從而導致"偽專家"滿天飛。 隨著收藏熱不斷升溫,鑒定行業(yè)還出現(xiàn)了"速成班"。比如,故宮博物院某鑒定專家辦了一個培訓班,一些藏家報名去聽幾堂課,拿到"結業(yè)證書"后就搖身一變成了"資深鑒定師",并打著"某某鑒定專家弟子"的幌子招搖撞騙。 "我國尚未建立起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而不少與文博相關的社會機構都能發(fā)放鑒定資格證書,這使得掛著各種名頭的鑒定師、文物評估顧問大行其道,然后堂而皇之地從鑒寶活動中撈得好處。"該專家表示,鑒定行業(yè)魚目混珠的亂象,與鑒定資格證書發(fā)放的低門檻直接相關,"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并納入國家執(zhí)業(yè)資格體系,通過統(tǒng)一規(guī)范、專項分類的資格考試,組建專業(yè)鑒定隊伍,杜絕'偽專家'。"
真專家做偽鑒定 假玉衣引爆鑒定市場質疑
2011年9月6日,《京華時報)》頭版的一篇"專家隔玻璃估價,假玉衣竟值24億"的報道引爆了民眾對考古專家的質疑。當時,原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楊伯達等5名頂級鑒定專家收了幾十萬的評估費,為華爾森集團總裁謝根榮自制的"金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謝根榮便以此讓建行兩位行長輕信了自己的經(jīng)濟實力,隨后偽造555份房貸合同,以假按揭的方式從建設銀行騙貸6億多元,并最終導致銀行損失5.4億多元。
據(jù)《法制晚報》報道,謝根榮騙貸東窗事發(fā),"金縷玉衣"被證實為仿制品。那么,參加鑒定的專家又該如何承擔責任?"鑒定后,我們特別叮囑謝根榮,這東西不能去交易,否則犯法。我認為,只要文物不上市場,專家簽字談不上什么風險,這是學術自由";"我沒把它當成鑒定活動,而是當成一種友誼活動,是客串性的。他們請你來,給你一點鑒定費,你同意他們的意見就完了。鑒定時,謝根榮沒說過他的意圖,沒想到評估報告會被非法利用";"這個鑒定是比較隨便的,算是幫朋友一個忙。大家就是聚一聚、坐一坐、走一走、看一看,證明這個資產(chǎn)的價值。既然是家產(chǎn),評估多少個億都無所謂,只證明這是他的財產(chǎn)而已"……曾參與鑒定"金縷玉衣"的專家對于自己的鑒定行為給出了上述解釋。
"幾名鑒定專家如果事先并不清楚謝根榮要把評估報告作為騙貸工具,那么就屬于事先不了解自己的行為會幫助有違法目的的人。根據(jù)刑法,這種情況不構成犯罪,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北京律師朱永輝說。
"從法律上來說,鑒定人將鑒定物品進行了價值評估,應該說是鑒定人認為這個東西值這個價值,但是他人因相信這個價值而造成了損失,這個問題在法律上沒有相應的追責規(guī)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莫紀宏說。
央視一位評論員表示,鑒定專家?guī)蛢椿咽菨撘?guī)則,不僅蒙蔽了收藏者,加重了文物亂象,還傷害了公義。雖然國家對鑒定資質以及鑒定結果沒有明確法律規(guī)定,但是如果涉及故意作出錯誤鑒定,應該認定為欺詐。如果任由專家胡作非為,把聲望當作斂財工具,最終必然導致更多詐騙案的出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