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七月試行 首檔電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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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為水、天然氣等階梯價格改革提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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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5 作者:記者 王璐/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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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改委14日宣布,目前全國29個省(區(qū)、市)已經召開了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各地具體方案將于6月中旬陸續(xù)出臺,7月1日開始在全國全面試行。其中絕大部分地區(qū)最終確定的第一檔電量比聽證方案有所提高,覆蓋率大大超過80%,而且在階梯電價試行期間,首檔電量可實行動態(tài)調整。 自2008年開始我國就研究醞釀階梯式電價,2010年形成初步指導意見,通過互聯網公開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并在2011年正式發(fā)布。根據發(fā)改委確定的方案,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第一檔為基礎電量,要求覆蓋80%居民家庭用電,保障這些家庭用電價格不上漲;第二檔用電量要求覆蓋95%的家庭,每度電價上漲5分錢,第三檔則是剩下的5%用電量最高的家庭,每度電價上調3毛錢。 “在聽證會上,超過半數的代表都建議調高第一檔電量。在最終的方案中我們對此意見進行了采納,提高了覆蓋率,具體方案近期會公布!睆V東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對于另一個被質疑的東西部地區(qū)電量差異問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表示,目前西部地區(qū)第一檔電量比東部地區(qū)低,是發(fā)展階段和居民消費水平的客觀反映,今后隨著西部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第一檔電量可以實行動態(tài)調整,并非一成不變。 此外,“一戶多口”、“幾代同堂”等家庭的用電量比人口少的家庭必然要高,而這些家庭又往往是經濟困難家庭。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授權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妥善處理家庭人口差異問題。有些地方規(guī)定,超過一定人口數量的家庭,經一定程序甄別和批準后可以申請加裝電表或者增加用電基數;有些地方讓這部分居民選擇執(zhí)行居民階梯電價或者執(zhí)行合表用戶電價。 國家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認真研究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實施方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將于6月中旬陸續(xù)出臺,7月1日開始在全國全面試行。 發(fā)改委表示,對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代表了中國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大方向,也將為水、天然氣等其他資源性產品的階梯價格改革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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