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獲悉,由于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仍處于改革過程,且在執(zhí)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最終這項制度將采取何種方案尚需進一步調研論證。(《新京報》11月9日)
個稅改革終于有消息了,但消息不是何時改革、如何改革,而是說改革還需要調研,至于調研要持續(xù)多久,估計沒有幾個人能說得清楚,即便是財政部恐怕也不能給出個稅改革的準確時間。顯然,公眾只能在焦慮中等待,并承受物價上漲的壓力。
既然相關部門承認個稅制度存在問題,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是否與公眾認識一致,卻不得而知。我建議,不妨坦承個稅制度存在的種種問題,讓公眾看到有關部門認識問題的態(tài)度和糾正問題的決心,以增強公眾對個稅改革的信心。
顯然,個稅改革的最終目標是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但要從現有稅制一步到位改為綜合所得稅制,恐怕不現實。因此,我們在向綜合稅制過渡的同時,不妨先提高個稅起征點,增加民眾的收入以抵御物價上漲的壓力。
“十二五”規(guī)劃正在編制,即將于2011年開始實施!笆濉泵枥L的“民富五年”的夢想要想實現,無疑離不開個稅改革。如果個稅改革總是停留于調研、論證,恐怕“民富五年”的夢想就可能照不進現實,收入差距與貧富差距難以改觀。
有關個稅改革的呼聲早在多年前就已出現,盡管2005年、2007年個稅起征點進行過調整,但改革的呼聲依然很高。而且,2009年年初權威部門有關人士就透露過,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方案,改革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無論是民意期待,還是權威部門透露的信息,說明個稅改革方案早該成熟了,而不是再調研論證。
作為一項重大改革當然需要充分調研論證,但我以為,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影響調研論證。如果總是糾纏于調研論證,而個稅改革不見實質動靜,不能切實增加公眾收入,公眾就會質疑這種調研論證是以“調研”的名義故意“拖延”。
至于為何會故意拖延,我想一方面是相關部門不想讓工作壓力太大,如果緊急調研、早日出臺個稅改革方案的話,工作效率無疑要提高,工作壓力就要增加,相關公務人員大概是不想承擔這么大的工作壓力。另一方面,可能認為個稅改革的時機不成熟,以“調研”的名義等待合適時機。
更重要的是,財政部門可能不想減少個稅收入,尤其是考慮到地方巨額債務,不想減少地方稅收。據測算,個稅起征點提高到2000元后,全國一年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某市個稅收入一年減少約2.4億元。這大概是個稅改革遲緩、個稅起征點明知不合理卻不及時上調的真正原因吧。
個稅改革不但要有科學的方案,還需要一定的立法程序;不但制定方案、征求民意需要時間,而且立法過程也需要一定時間,這樣,個稅改革時間更退后了。我以為,個稅改革應快馬加鞭,不能讓“調研”變“拖延”,晚改革一天,工薪階層和中低收入者就要多承受一天“稅率偏高、稅負過重”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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