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菜賤傷農”現(xiàn)象在各地蔓延,田間地頭的蔬菜價格低到幾分錢一斤,但還是賣不出去。據中新社北京4月24日電,有北京業(yè)內人士分析,油價上漲導致運輸成本增加,是蔬菜運不出生產地的原因之一。 這馬上使人想到,國家發(fā)改委每次上調成品油價,總有一百個理由,而與此同時,他們卻想說服或者“提醒”其他日用品“暫時不漲價”,包括去年對蔬菜價格一度祭出“限價令”。上調成品油價合不合理,這里姑且置而不論,關鍵是他們每次都自信漲價不會推升國內價格總水平,對CPI影響“有限”。 這是有據可查的:每次上調成品油價,都會發(fā)布一個“答記者問”,也都會談到漲油價與國內價格總水平、CPI的特殊關系。比如,2007年11月1日漲油價,有關負責人說,經初步匡算,油價調整直接影響月度消費價格指數上升0.05個百分點,“直接影響有限”。2008年6月20日漲油價,給出的說法是由于液化氣、天然氣、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居民用電等價格都不作調整,漲油價對CPI“推動作用有限”。 國家發(fā)改委之所以有此自信,乃是因為可以實施發(fā)補貼之類的政策措施,穩(wěn)定國內價格總水平。比如,2月20日提油價后,國家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聲言,將對種糧農民等給予補貼,各地將做好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嚴控調價連鎖反應。4月7日提油價后,他們又說,成品油價格上調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各地要按相關制度統(tǒng)籌解決。似乎是,國家發(fā)改委一“安排”,“連鎖反應”就完蛋了。 但事實證明,經濟和物價比發(fā)改委想像的要復雜得多,經濟和物價有自身內在的運行機制和規(guī)律。即便可以控制,關鍵在于你的“安排”是否周詳?況且,國家發(fā)改委的不少“安排”是要地方“統(tǒng)籌解決”,而地方未必“統(tǒng)籌”了,原因是他們財力不夠,心有余而力不足。 發(fā)改委在給政府定價產品漲價時,卻在密集“約談”日用品生產商,試圖說服或“提醒人家不漲價。從道義上說,市場定價的企業(yè),自己想漲價就漲價,定價純屬營銷策略。況且,上游成本上漲了,下游產品不漲價是不行的。而政府定價產品漲價,總被發(fā)改委說得天經地義,而且溫情脈脈。比如漲天然氣、水電價格,他們總說漲幅“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圍內”;漲油價,他們對困難群體有補貼,有“安排”,像是考慮得極周到。 我們先且不說油價該不該漲,這兩年沒什么漲價缺理由,問題在于有關漲價的話語體系很悖謬。為什么你的東西能漲價,而其他產品按市場規(guī)律反而不能漲?反過來說,既然你要別人不漲價,你的東西固然稀缺,但憑什么獨享漲價的特權?就算你漲價與限價出發(fā)點是對的,但你的邏輯錯了,結果你限日用品的價格,可人家不漲不行,所以變相漲了;你聲稱提油價不推升CPI,但CPI發(fā)了瘋。 具體到“菜賤傷農”現(xiàn)象上,田頭的菜價幾分錢1斤,而城里市場上菜價1元多,差價就有油價飛漲的苦勞與功勞。又因為油價飛漲,蔬菜進不了城,城市居民吃不到更便宜的菜,菜農種菜賣不出更好的價錢。發(fā)改委去年限菜價,不是違背價值規(guī)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