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公募基金2011年大考試卷已交,偏股型基金年度業(yè)績“龍虎榜”已經出爐。不過基民似乎無心觀戰(zhàn),因為手中持有的偏股型基金在2011年并未帶來正收益。在2011年基金排名大戰(zhàn)落幕后,不少“謎中謎”還尚未揭曉答案…… 應該承認,在股市大盤跌跌不休的市場環(huán)境中,投資者,或者說基金持有人顯然不能要求基金能夠有“獨善其身”的業(yè)績。不過,如果基金排名真如有市場人士所說的是通過同門基金“抬轎”,或是通過對其他對手基金重倉股“砸盤”來獲取的,那市場監(jiān)管部門顯然就不應袖手旁觀,而應及時進行調查并將真相公之于眾。 因為,就市場公平要求講,作為投資者的基金持有人,在將資金交給基金公司委托理財?shù)耐瑫r,雖不能要求基金投資百戰(zhàn)百勝,但有權利要求基金按照“市場組合、分散風險、專家理財”的承諾在市場進行投資,并應以證券投資基金法規(guī)所要求的,以投資者權益優(yōu)先為原則在市場進行投資。否則,相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就應針對基金投資可能存在的違規(guī)行為展開調查,并將結果公之于眾。 然而,若將此要求與之對照,并對基金排名戰(zhàn)加以觀察,那么,當前市場流傳的基金排名靠同門基金“抬轎”、“砸盤”說法,就并非僅僅是空穴來風。 以2011年基金排名為例,雖然現(xiàn)在排名榜已經出爐,但以基金持有人的權利角度,顯然基金投資者應當有權知曉:臨近去年年底一些基金重倉股到底為什么會出現(xiàn)“異動”,且這些“異動”是否又與基金“砸盤”與“抬轎”、乃至基金爭排名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其中道理簡單,如果同門基金同時重倉某只或幾只股票是為了自已能夠在基金排名榜名列前茅,或以“砸盤”其他基金重倉股方式提升自已業(yè)績,那么,無論是同門基金間的“抬轎”還是對其他基金重倉股的“砸盤”,不僅可能存在同門基金間利益輸送之嫌,而且在結果上也完全可能會損害基金持有人的權益。 所以,面對2011年基金排名榜出爐,筆者認為,相關市場監(jiān)管部門有責任查清,同時基金持有人也有權利了解:同門基金為爭奪排名同時重倉某只或幾只股票的“抬轎”、乃至相關“砸盤”行為是否涉嫌違規(guī),其中是否又損害了基金持有人權益;鹋琶康木烤故巧恫荒艹伞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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