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每次上調水電油氣等資源類公共產品價格,有關方面總要召開調價聽證會,但每次聽證會從會前、會中再到會后,總是引來多種議論,甚至是噓聲。
之所以如此,核心原因是聽證對象的成本構成不透明,不少公眾懷疑其成本構成存在造假虛構。
這種懷疑終于得到了某種佐證。本周二,新華社“新華視點”披露,去年2月至今年2月,廣州市價格成本調查隊對廣州市自來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共3個年度的供水成本作了監(jiān)審(監(jiān)審結果并未見公開發(fā)布),結果發(fā)現(xiàn),廣州每噸自來水的成本被該市自來水公司多報了0.35元,虛高比例達17.26%。
廣州市每年供水12億噸,以此作為計價基數(shù),廣州自來水公司一年向社會多收的水費就超過4億元。毫無疑問,這多收的4億元水費中,有相當大的數(shù)量要由廣州居民和商家承擔——商家成本最后也會轉嫁給普通消費者。
城市供水成本通常由制水成本、輸配水成本、環(huán)節(jié)費用(包括財務費用)和新增成本四大塊組成。監(jiān)審發(fā)現(xiàn),廣州自來水公司除制水成本沒有造假虛構之外,其余三大塊成本均有“水分”。其中,僅水廠改造等新增成本一項,企業(yè)自報成本8.78億元,實際成本5.36億元,虛報成本3.42億元。還有,超標準吃喝費用449萬元也被打入了供水成本由居民買單。
然而,虛報供水成本并無技術含量可言,如果安排市審計局每年作一次針對性審計,戳穿“西洋鏡”當不費吹灰之力?墒牵r有聽說哪座城市這么做過,至少未見公開報道。是地方政府對自來水公司一百個放心乎?
仍拿廣州為例:廣州西江引水工程,共投入79.7億元,其中屬財政投入才區(qū)區(qū)17.3億元,工程建設資金的大頭,由自來水公司通過商業(yè)信貸自籌。眾所周知,城市自來水屬典型的公共用品,甭說引水工程建設資金,包括連接居民家庭水表的管網鋪設費用在內,理當由財政中全額列支。
水價每次漲,可有關部門每次都說水價遠沒有上調到位,老百姓半信半疑——原來呀,財政投入建設引水工程也是“短斤缺兩”,如此一來且年復一年,自來水的公共用品屬性被不斷銷蝕,商品屬性則漸生漸長。在社會誠信遭遇嚴重侵蝕現(xiàn)狀下,自來水公司也包括燃氣公司和供電公司,不對成本做手腳真有點“不可思議”。
下月起居民電費按階梯結算了,而日前,發(fā)改委已就“穩(wěn)步推行階梯水價制度”公開放話。在自來水“階梯”前,照樣會開聽證會?商热舨粡脑搭^環(huán)節(jié)還原自來水的公共用品屬性,水價虛高怕還會加劇。